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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实行宪法宣誓制度 |
所有宣誓人员适用统一的65字誓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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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6月24日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24日审议了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草案。草案规定,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一府两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同时提出所有宣誓人员适用统一的65字誓词。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24日的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韩晓武作草案说明时说:“落实四中全会决定精神,以立法形式正式规定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对于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是十分必要的。” 国家公职人员在任职时向宪法宣誓,是世界上多数国家普遍采取的一种制度。据统计,在193个有成文宪法的国家中,明确作出相关规定的有177个,一些国家还单独立法对公职人员宣誓制度作出规定。 我国的宪法法律虽然还没有对宣誓制度作出具体规定,但近年来一些地方已经开始组织公职人员进行就职宣誓活动。2009年初,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对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就职宣誓制度的决定》,要求就职人员手拿宪法面对国徽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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