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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6月26日电 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促进民营银行持续健康发展,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银监会《关于促进民营银行发展的指导意见》。这标志着民营银行已步入常态化发展阶段。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民营银行发展的部署和要求,提升银行业对内开放水平,有关部门积极推动民营银行试点工作,不断完善监管配套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目前,5家首批试点民营银行均已获准开业,相关监管配套措施正同步推进。 《指导意见》提出,积极支持民间资本通过多种形式依法进入银行业,成熟一家,设立一家,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指导意见》确定了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的五项原则:有承担剩余风险的制度安排;有办好银行的资质条件和抗风险能力;有股东接受监管的协议条款;有差异化的市场定位和特定战略;有合法可行的恢复和处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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