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屈耀峰)根据《山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规定和山东省工商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山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续展工作的通知》要求,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自即日起开始组织全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2015年度山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续展工作。 据悉,著名商标认定和续展条件、申报材料提交及审核等相关事宜详见“山东红盾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