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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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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4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问题



  本报讯 (记者孙克义)为督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组织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市纪委现将4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寿光市科技职业教育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魏云来在任寿光市教育局局长期间因局机关从下属企业报销有关费用等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5年5月,潍坊市纪委给予魏云来党内警告处分。
  临朐县东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总工会主席孙中强和党工委委员夏家华因东城街道朐阳社区居委会换届拉票贿选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5年6月,临朐县纪委分别给予孙中强、夏家华党内警告处分。
  高密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副主席宿纪瑞因下属公款私存受到责任追究。2015年5月,高密市纪委给予宿纪瑞党内警告处分。
  诸城市南湖生态区副主任孙湘海因花园社区违规发放物品受到责任追究。2015年4月,诸城市纪委对孙湘海诫勉谈话。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组织要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坚决惩治腐败。党委(党组)书记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各级纪检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又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严格的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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