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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巡查监督 挺起纪律规矩
2015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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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巡查监督 挺起纪律规矩
我市对部分市直部门(单位)开展巡查



  本报讯 (魏吉轩)巡查监督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重要手段,是落实市委“正风肃纪、正本清源、正道直行”和“走在前列、起好带头作用”总要求的重要措施。根据省纪委和市委的统一部署,今年4月中旬至5月中旬,市巡查工作领导小组从市纪委派驻机构抽调力量组成8个巡查组,对市发改委、市市政局、市供销社、市国资委、市旅游局、市林业局、市文广新局、团市委等8个部门(单位)进行了巡查。
  改进巡查方式,全面“透视体检”。巡查是对被巡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全面“透视”和“体检”。巡查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发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依法履行职责”等方面的问题。巡查前,在潍坊日报发布巡查公告,与信访、审计等部门进行沟通,掌握了部门(单位)信访举报、审计等方面的情况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存在的有关问题,提高了巡查的针对性。巡查中,实行交叉巡查、下沉一级巡查、明察暗访、实地考察和受理信访举报等相结合的方式,打破原来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监督检查部门(单位)的界限,实行交叉巡查;在被巡查单位核实问题的同时,延伸下沉到下属单位或企业详细了解情况;核实问题有的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的办法,有的采取暗访、外围调查的办法,确保把问题核准;充分利用公布的信访举报电话和信箱,了解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巡查期间,各巡查组共与被巡查单位干部群众谈话503人次;查阅会议记录、项目资金文件等资料1705份;受理信访举报42件次;走访基层单位68个;抽查工程建设项目37个,掌握了大量基础资料和有关问题线索。
  围绕“四个着力”,剑指重点问题。发挥巡查的“利剑”作用,紧紧围绕中央提出的“四个着力”,共发现被巡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5类36个重点问题,其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问题9个,未依法正确履行职责问题14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个,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问题2个,其他方面问题2个。市发改委存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未按规定履行行政处罚职责、对外地驻潍机构监管不力等问题。市市政局存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对个别市政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基层执法队伍发生违纪现象等问题。市供销社存在对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对社有资产监管薄弱、执行公务接待规定不严等问题。市国资委存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清、对国有企业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市旅游局存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对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监管不力、行政处罚不规范等问题。
          
  市林业局存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内部管理不严、有的干部工作纪律松弛、对林业惠民项目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市文广新局存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对非遗和文物保护资金及镇图书馆建设项目监管不力、未有效履行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管职责等问题。团市委存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措施不实、与潍坊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红领巾》报社关系不理顺、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不严等问题。
  坚持立说立行,注重边巡边改。巡查期间,各巡查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对能立即整改的督促被巡查单位马上整改。被巡查单位立说立行抓整改,目前已整改问题12个。市发改委针对政务公开平台不健全等问题,开通政务网站即时公开政务信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等方面制度规定。市市政局针对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等问题,健全机关管理、大额资金集体研究等方面制度规定。市供销社针对社有资产监管不力等问题,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委托中介机构对控股参股企业进行年度审计。市国资委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清等问题,健全党委会研究重大事项制度,新建6个企业党支部,压实主体责任。市旅游局针对专项资金监督不力等问题,健全《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分项管理制度》,会同财政部门对旅游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市林业局针对机关管理不严、专项资金项目监管不力等问题,完善并严格执行考勤签到、请销假等制度,规范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市文广新局针对对建设项目监管不到位等问题,重新排查监管漏洞,组织对2014年建成项目进行验收。团市委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措施不实等问题,制定廉政谈心谈话、财务管理等制度办法,启动对有关单位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
  层层传导压力,推动问题整改。解决发现的问题是巡查监督的根本目的,也是巡查成果运用的最终体现。近日,市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各巡查组的巡查情况汇报,要求把问题整改作为检验巡查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以严的态度、严的标准抓整改,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市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改不到位不销号,并定期调度和通报整改情况。各派驻纪检组采取突击抽查、杀“回马枪”等形式,加强对被巡查单位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约谈相关领导;对拒不整改或弄虚作假的,提出问责建议,督促被巡查单位限期完成问题整改。对因政策、体制和制度等原因引起的被巡查单位难以解决的问题,通过深入调研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议,推动解决问题。对巡查发现的有关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实行分类处置,按干部管理权限移交有关责任单位处理,坚持“四个必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必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的问题必查,干部选拔任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必查,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必查,对反映不实的问题及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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