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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管信息
2015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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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工作



  本报讯 (记者韩立新 通讯员杨爱华)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从源头抓好生产安全,市安监局日前就安全生产审批工作进行规范,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能,
  市安监局要求进一步明确审批权限,严格行政审批标准。要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加严一层”的要求,把好安全准入关,做到“零隐患准入”,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坚决不予许可。在项目审查方面,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坚决阻止建设项目先天不足问题的产生。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化工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准入条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并联审批制度。在许可证方面,严格许可证延期、变更管理,要强化换证现场核查工作。未取得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查未通过的,暂不受理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方面,严把“发证关”,对特种作业操作证到期未申请复审、换证的,除法定情形外,一律撤销并注销。通过安全培训考核信息管理系统查询不到的证书原则上视为假证,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在执法审批联动方面,利用行政审批手段,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着力解决未批先建、非法生产等问题。在材料审核方面,需提供申请材料的原件及复制件,要通过严格审核,进一步规范企业在机构设置、教育培训、规章制度、安全投入、应急救援、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管理、标准化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在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方面,申报材料不完善、未及时提交申请、产品种类及产量等与生产经营许可不一致、不按时提供年报、有效期届满未提交备案申请等问题比较突出,要严格按照规定采取不予受理、行政处罚、依法注销等措施加强管理。各级安监部门要充分认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监管,维护审批工作的严肃性,高度负责地做好各项审批工作。不断优化审批流程,积极推进网上审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各级安监部门要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工作责任制,落实到具体经办人,对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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