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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团市委获悉,日前全市16户青年创业企业获得潍坊银行、潍坊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授信贷款或贷款意向,总额度达3900多万元。 近日,团市委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出台了《潍坊市金融助力青年创业企业主办银行制度实施意见》,并确定潍坊银行、潍坊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作为支持我市青年创业企业的主办银行。 主办银行制度主要面向我市40岁以下青年创办的企业,通过资金扶持、平台搭建、释放政策红利等工作,服务和助力青年创业。2015至2017年,潍坊银行和潍坊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每年在信贷规模中各拿出500万元基准利率信贷资金,作为支持我市青年创业的专项信贷资金,分别支持10户青年创业企业,贷款发放额度一般为10-300万元,期限一般为1年,其中个人微利项目创业担保贷款最高20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300万元。 对于符合政策规定的个人微利项目创业担保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贴息;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展期或逾期不予贴息。贴息资金在申请企业按时还本付息后发放,由团市委汇总企业贴息申请,报人社局、财政局审核通过后拨付。贴息资金由中央、省级、地方财政按规定的贴息资金承担比例列支。 记者刘名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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