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紧压实 ◆落到实处 ◆持续用力 |
昌乐全方位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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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刘恒贵 高伟仁)今年以来,昌乐县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的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主体责任压紧压实。昌乐县制定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例会制度,先后召开常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纪委全会等17次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修订完善《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每半年一次向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通报其包靠和分管领域内查办案件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县级领导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实施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镇(街、区)党(工)委书记、县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向县纪委全会述廉制度,督促各级主动管好自己的“责任田”。县委与各镇(街、区)、县直部门全部签订责任书,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坚持日常报告和定期考核相结合,对各级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并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层层压实责任。 责任清单落到实处。昌乐县将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任务列出清单,通过加强学习教育、源头防范、制约监督等多种方式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付诸行动。在党风廉政教育方面,昌乐把廉政知识作为中心组学习、党校培训的重要内容,分批组织全县3200多名党员干部参加德廉知识测试,合格率99%以上。在源头防范方面,实行廉政谈话、提醒谈话、任职谈话、诫勉谈话等,做到了“抓早、抓小、抓苗头”;落实县纪委常委与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制度,先后约谈镇(街、区)党政主要负责人59人次。在制约监督方面,实行“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等制度,针对权力运行、资金使用等重点开展专项巡查11次,共发现问题55个,提出意见建议56条;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聘请60名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监督员,每年定期组织行风评议,聘请3330名廉情信息、党风政风监督员,今年上半年收集信息、意见建议152条,落实整改97件。 监督执纪持续用力。昌乐县重点针对纠治“四风”等问题,重新修订完善了贯穿全年的《明察暗访工作办法》,县纪委全员参与成立17个明察暗访组,进行定期明察和点题暗访,重点对工作纪律、公务接待等有关规定执行情况开展明察暗访76轮次,并对典型案件进行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同时,昌乐县还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将受理的信访举报全部纳入信访室一口管理,从线索筛选、报批、转办、督查、备案统一管理,镇街区每月上报一次信访举报线索纳入统一管理范围,有效解决了当前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党员干部作风明显好转,群众利益得到切实保障,党风廉政建设成为推进全县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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