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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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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板桥纪念馆资料及实物征集公告



  为了挖掘弘扬潍坊传统文化,打造板桥文化品牌,市委、市政府建造了郑板桥纪念馆(以下简称“纪念馆”),现已竣工。郑板桥纪念馆是目前山东省唯一一座全面展示郑板桥生平简介、文学成就、艺术成就、勤政爱民以及崇德尚廉的专题纪念馆。为把郑板桥纪念馆打造成为潍坊市党员干部“三严三实”(廉政建设)教育基地,充实其内容,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郑板桥纪念馆宣传、展示、教育应用的相关资料及实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与郑板桥相关的藏品,如书画、拓片、案牍,篆刻,以及国内外研究郑板桥的书籍、刊物、音像、电子资料和相关活动的照片、物品资料;
  2.与郑板桥(在潍县县衙办公)相关的实物及史料;
  3.其他适宜郑板桥纪念馆宣传、展示的资料及实物。
  二、征集方式:
  (一)捐赠
  接受个人、团体捐赠。收藏者本着自愿的原则,将资料及实物无偿捐赠给纪念馆,并由纪念馆颁发捐赠证件(包括收藏证书、荣誉证书等)。对于捐赠藏品数量较多、价值较高的,除单独举行捐赠仪式外,将以适当方式予以特殊奖励和媒体宣传报道,并授予其为“郑板桥文化研究会”终身理事或会员。
  (二)收购  
  郑板桥纪念馆在对拟收购藏品进行鉴定后,本着“增补短缺”的原则,对符合收藏标准的资料及实物给予合理的评估,与卖方协商购买。
  (三)寄存
  个人和集体可将收藏的重要资料及实物寄存到纪念馆委托管理,纪念馆无偿做好科学保护,在征得寄存人同意的前提下可合理展示。
  (四)交换
  通过协商并依照有关规定,个人和集体持有的资料及实物可与纪念馆现有的馆藏资料及实物进行交换。
  (五)复制
  将收藏人持有的资料及实物原件(尤其是纸质资料及实物如书籍、手稿等)进行复制,具体复制事项另行协商。
  (六)其他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开始,首批集中征集时间截止到2015年9月30日。
  四、宣传展示
  本着“科学管理、合理展示”的原则,按照“甄别分类、登记造册、数据存档、入库封存”等作业流程对所征资料及实物实施全程监管,并配备电子监控,定期专业维护,对确定公展的资料及实物严格手续程序,精心保管和维护。
  诚望关心公益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捐献,并欢迎提供相关线索。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杜刚          联系电话:0536—2291999
       18105369769  
  通讯地址:潍坊市十笏园文化街区 郑板桥纪念馆筹备办公室
   中共潍坊市委宣传部
   潍坊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潍坊市文物局
   潍坊市投资公司
        201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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