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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勋
随着“互联网+”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全国婚姻登记信息实现共享已经成为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从技术上来看不存在困难,关键要看民政等相关部门推进改革的决心与魄力。让婚姻登记信息尽快实现全国联网,不仅包括各级民政部门间的纵向联网,还应包括同公安等部门横向联网。长期以来,由于民政各级部门沟通不畅,婚姻登记这项关乎群众人格尊严、身份关系、财产权益的工作不时会出现问题,给个人、家庭、社会埋下各种法律隐患。 婚姻法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及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这些规定是婚姻法的基本性原则,更是婚姻法的基本尊严所在。在司法实践中,重婚以及其他婚姻无效现象会引发一系列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当结婚登记信息既无法在民政部门之间实现共享,又无法实现同公安部门户籍信息的共享之时,婚姻登记就可能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甚至在婚姻登记另一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作出违反婚姻法的登记。众所周知,一夫一妻制可以说是婚姻法的灵魂性规定,属于涉及身份关系的民事法律法规及社会伦理道德的基本落脚点,可令人遗憾的是重婚现象时有发生,那些手持两类结婚证的重婚者不仅让一夫一妻的婚姻法律制度成为摆设,还让婚姻登记机关变成违反婚姻法的“辅助者”。 婚姻法的贯彻落实关乎法律的尊严,婚姻登记工作是最重要的防线,如果出现婚姻无效的现象即便法院作出处理,婚姻法的尊严也已经被损害。无效婚姻关系下出生的子女轻则出现家庭变故缺乏父爱或母爱,重则因近亲结婚导致终身残疾,这些现象是法律的事后调整无法修复的。 随着法治教育的普遍开展,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都将婚姻登记视为结婚的根本性标志,即便是广大农村地区登记结婚也已经非常普遍。在这样的时代性趋势之下,实现婚姻登记信息联网已经时不我待,全国婚姻登记部门之间、婚姻登记部门与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之间都要尽快实现信息的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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