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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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珍藏的“抗属优待证”
状元胡同
2015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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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珍藏的“抗属优待证”



  每逢纪念抗战胜利之日,我总会回忆起先父王君五的抗战经历,也总会翻看一下我家珍藏的“抗属优待证”(俗称抗属证)。
  那是一张历经近七十年岁月洗礼,发了黄的硬纸证书。正面上写着(一)等地方抗属优待证,下面为当时我党地方政权滨海行政公署大印,一九四六年元月15日发放。抗属证折页面上注明,父亲“隶属部队”为“高密县大队”,职别为“大队长”。优抚对象的户主是我的祖父王俊业。优待等级为一级。先父当时为高密县大队长,乃一县之抗战主力,是我党领导下的县级地方抗击日寇的中流砥柱。又因我家当时比较贫穷,故“优待等级”定为“一级”。此证荣誉大于经济实质。全家十分珍重。
  其证发放时间为日本投降不久,尚未全国解放,但我党地方组织不忘为抗战作出过贡献的同志们,对其家属即俗称的抗属颁发了优待证书。
  记得祖父用一张油纸包着,有时藏在炕席下,有时藏在墙缝里,生怕时局动乱丢失和虫子叮咬。因这是父亲留给家庭抗战时期的唯一证件。其余的便是乡人和他的战友所传告的父亲在当时作战英勇,身先士卒的故事。如:1945年6月在西乡小岳古庄与日本鬼子和伪军张步云激战时冲锋在前,在高密南乡与伪军杜耀亭作战时指挥有方,重创敌军等等。
  父亲对下属很关怀,对同志很慷慨,每逢调动,战士都留恋不舍。抗战时父亲留下的另一物件,是他在当时看见战友贾爱华怕寒常害腰腿疼,于是把只有大队长才配有的一件黄呢军毯给了他。贾爱华后来成为上海市某区的一位负责人,他听说自己在抗战时的领导王君五在1949年解放战争中英勇牺牲,于是便将此军毯仔细保存下来,四处打听他还有无后人,以便作为珍贵的烈士遗物交还其家人保存。
  上世纪七十年代初,他终于与我们取得了联系,我专程去上海取回。见到父亲曾经用过的军毯,我偷偷大哭了一场。因为这是父亲留下的唯一一件实物,父亲牺牲后至今不知身葬何处,更不会有什么遗物留给家人了。我每当想及此事,常常空望青山,梦思先烈游魂何归?
  2013年4月3日,诸城市委、市政府做出了“关于为王君五烈士立碑的决定”,慰英灵于泉下。先烈以身殉国,后人当继志图强,而这,正是我们对先烈的最好缅怀。     王金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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