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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孙孔嘉)近日,我市出台了《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和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意见》提出,要把市场就业导向、经济转型升级需求和劳动者就业创业意愿紧密结合起来,在全市部署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大力扶持发展小微企业,积极争创国家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积极预防和有效调控失业风险,落实降低失业保险费率50%的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要积极推进大众创业,加快新型创业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实施新兴产业“双创”三年行动计划,建立一批新兴产业“双创”示范基地。学习借鉴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形成市场主导、风投参与、创业孵化的创业生态系统;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调整完善创业担保贷款;加大降免费力度,建立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完善就业补贴政策,发展各类创业服务;调动专业人员创业积极性,鼓励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发挥创业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创建创业型城市、镇(街道)、社区,强化创业服务体系建设。 要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参加就业实习,大力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对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并实行分类帮扶。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搭建资源整合培训平台,加强高层次职业技能培训,创新职业技能培训模式,大力开展“订单式”培训,搭建互联网移动培训平台,发挥潍坊创业大学龙头作用。 要创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等机构的作用,为创业者提供从项目推介到成功创业的全过程、“一条龙”创业指导;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实施“智慧就业”工程,实现就业管理服务的全程信息化;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加快建设“半小时公共就业服务圈”;完善就业失业登记办法,建立健全就业创业统计监测体系,开展“大数据”就业监测,探索建立创业工作统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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