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新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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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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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编办
实行“五挂钩”政策以评促改



  近年来,昌邑市不断加大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力度,实行“五挂钩”政策,严格落实考评结果运用,以评促改成效明显。
  与评先树优挂钩。被评为“绩效考核先进单位”的,纳入全市综合表彰,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优秀率均在90%以上,其主要负责人及确定为优秀等次,且不占单位优秀等次分配名额,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增加3%。被评为C级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不确定优秀等次,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减少10%。与干部使用挂钩。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被评为C级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下年度原则上不得提拔重用,主要负责人当年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被评为C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按有关规定予以降职或解聘。与经费预算挂钩。考评结果作为财政预算安排、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的重要依据。连续两年被评为C级的单位,下年度公用经费压减10%,并适当核减绩效工资总量。与机构编制调整挂钩。被评为A级单位,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优先给予机构编制的支持。连续两年被评为C级的,视情降低规格、核减编制。与市直部门绩效考核挂钩。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超过30%被评为C级的,该部门当年度绩效综合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记者刘伟
   通讯员肖宝芹 赵伟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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