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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绍堂 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中,老年群体是一支重要力量。近几年,一大批老年人发挥自身有经验、威望高等方面优势,并依据各自的爱好特长和身体状况,干些力所能及的小事:扫扫地、管管花,有的安全巡逻,有的调解纠纷,有的以各种形式关爱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老年人做这些有益小事激发了社会正能量,既为促进社会文明贡献了力量,也收获了健康快乐,笔者为此点赞叫好! 文明小事促和谐。别看如清扫庭院、社区巡逻、护送过路学生、给孩子们讲讲民族传统等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事,持之以恒地做下去,影响可不小。长此坚持下去,将这些简单、平凡的事情做好,就是不简单、不平凡了,长者的文明风范也将引领社会和谐文明的好风气不断向前。 文明小事增快乐。老年人干些力所能及的有益小事,会让生命在平凡中闪光,增强他人快乐、自己更快乐的幸福感。为社会尽力是丰富老年生活的重要内容,老年人能做可做的事很多,也大有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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