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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到目前,全市城镇社区成立老年协会达到了95%以上、农村社区达到了80%以上,基本实现了“十二五”规划要求,我市基层老龄组织建设得到全面推进。 为了全面提高基层老龄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更好地发挥其在组织老年人开展活动中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职能作用,市老龄委将2013年确定为“全市基层老龄组织建设年”,市政府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老龄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加强基层老龄组织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推进措施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县市区和市属各开发区也都根据上级要求进行积极部署。2014年,市老龄办组织编印《潍坊市基层老龄组织建设材料汇编》1万余册,印发至各县市区老龄办及所属镇街、村居基层老龄组织,对推进全市基层老龄组织规范化建设产生了积极的指导作用。潍城、青州、高密、临朐、昌乐、高新等县市区大力推进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记者尹莉莉 通讯员付洪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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