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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清民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从顶层制度设计方面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化版”,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正愈扎愈紧。新法规纪法分开、泾渭分明,更能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是科学反腐的重大举措。 抓重点,将覆盖面扩到全体党员。从近年查处的案件来看,小官巨贪的案例不在少数,“小官”身份与巨额贪污数字之间的强烈反差,为百姓痛恨。这次将廉政准则修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成为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是我们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作为普通党员,要对照新规端正思想、摆正身份,而非自我降低要求混同于一般群众,在言行举止、生产生活中能够以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对于领导干部而言,除了遵守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外,结合岗位职责,端正自身的从政行为,清清白白为官、干干净净做事,在考虑问题、做决策的时候,时时刻刻以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为宗旨。同时,更要加强自身学习,锤炼出过硬的党性修养,管好身边人、处好家中事。无论是普通党员还是领导干部都要勤照“四面镜子”:照理想信念之境,以正三观;照党政党纪之镜,以正言行;照民心民生之镜,以明方向;照先辈先进之镜,以找差距。如此,才能常修为官之德、常念民生疾苦、常思贪腐之害,从而不断提升自我,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党和国家发展。 抓难点,让“不想腐”成为良好习惯。共产党员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不想腐”的习惯。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火墙,首先,要加强思想建设,强化理想信念教育,补足精神之钙。“志正则众邪不生”,党员干部只有思想上扶正祛邪、补足“钙”质,才能有效抵御腐败邪气的入侵;其次,要加强党性修养,每一名领导干部在运用权力时一定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依法用权、谨慎用权,真正将权力用在为人民谋福祉上;再次,要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汲取精神之养,“一公则万事通,一私则万事闲”,作为党的干部,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第四,要加强作风建设,领导干部要讲规则、守规矩,把“八项规定”落实到工作生活中,坚定走群众路线,整治“四风”,倡导“三严三实”;第五,要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抓关键点,以正反面典型为镜。党员是党的细胞,是党组织联系群众的纽带。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和行动上的高度自觉,深入践行“三严三实”,坚持做到常以《准则》和《条例》为纲,以正反面典型为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带头严格遵守《准则》和《条例》,时时处处事事高标准、严要求,自觉接受监督,坚决守住底线。特别是要按照《准则》和《条例》明确的八个方面要求、六个方面纪律,从点点滴滴做起,从小事小节做起,把住欲望关,净化朋友圈,管好身边人,涵养高品位,真正使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力践于行。学习《准则》《条例》,重在做好结合文章,一是要勇于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反面典型,以案释纪,彰显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决心,着力强化“不敢腐”的氛围;二是要大力倡树先进典型,全方位挖掘先模人物的崇高品德、担当精神、奉献精神,让每一个先进典型形象更丰满、事迹更感人,让正能量成为学习实践活动的主旋律。 (作者系峡山区党工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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