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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走生态良好文明发展之路 |
——我市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综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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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5日,空中拍摄的白浪河。短暂的降雪过后,潍坊上空碧蓝如洗,积雪覆盖的白浪河犹如一条长龙蜿蜒起伏,美不胜收。 记者孙树宝 通讯员孙伟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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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付 生 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对现行不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制度、体制、机制进行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这充分体现了中央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体现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决心。 准确把握生态文明发展内涵,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市立足实际、大胆创新,积极试点、科学求证,在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建设上进行了多层次、多角度、多方位探索实践,逐步构建起了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推动环境保护上档升级、生态质量稳步提升、发展路径科学有序,促进全市生态良好文明发展之路更加宽广畅通。 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深化生态建设新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在完善提升政府生态环境行政管理体制上进行积极努力,在生态环境治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着经济管理和行政管理还未能形成对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有效制约、总量减排任务艰巨、环境质量亟待改善、环境安全监控形势严峻、全社会环保意识亟待加强等问题。 面对严峻形势,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市委、市政府从发展理念上首先转变,明确提出,在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发生矛盾时,宁肯发展慢一点,也决不为追求经济增长速度而牺牲生态环境,决不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要求全市上下以建设生态美丽潍坊为引领,正确处理好环境与发展的关系,处理好治理和建设的关系,处理好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舆论手段的关系,处理好政府推动与全民参与的关系,努力开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 在这一大背景下,我市把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重点首先放在了改变过去环境保护主要靠环保部门单一推进的传统格局上,着力解决职能力量分散、条块分割严重、地方保护明显、协调难度过大等问题,着力构建党委统揽牵头、政府统筹负责、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大环保工作新格局。 这是一个新模式,围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全市各种行政力量实现了有效结合,社会力量得到了充分发挥,为加强环境保护,加快生态建设提供了生机与活力。 “三八六”环保行动是在构建起环保工作大格局下,加快生态建设的重大创新举措。它不同于以往的某地某事的单打独斗,而是在全市范围,全方面、全行业、全力量加快生态建设的一次集体行动,是全市上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用全会精神武装头脑,加快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一种迫切要求和实践行动。 为稳步推进“三八六”环保行动,我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第一主任;市长任主任,十余位副市级干部任副主任;市监察、组织、宣传、发改、公安、环保等部门和县(市、区)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委员会。环境保护委员会下设环境执法监督、环境保护协调推进、环境保护技术指导、宣传教育四个分委员会,具体负责全市环境保护的监督、协调推进、技术指导和宣传教育工作。 “三八六”环保行动以消灭污水直排、自备井整治、河道生态修复、推行“煤改气”、整治空气异味污染、淘汰黄标车、防控城市扬尘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八大环保战役”和具体环保任务为主目标,根据各部门职能职权确定分工。 这种分工不同于以往的明面上齐抓共管,实际上权责分散,牵头的牵不动,协调的协不了的“环保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调”旧模式。而是直接根据地域划分或部门职权确定战役归属,实现术业有专攻,让各县市区、各部门既是具体参与部门,又是牵头单位,有效调动了各级各部门工作积极性。自“三八六”环保行动开展以来,全市上下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捷报频传,确保了整个行动的完美收官。 确保生态责任落实到位,保障环保措施有效落地,科学的考评体系必不可少。我市创新出台《实施“三八六”环保行动加快生态潍坊建设工作考核验收办法》,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纳入科学发展评价体系。 考核办法一改以往的模糊考核概念,直接实行百分制,对污染物总量减排、水环境质量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八大战役”推进等都明确了“分值”。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市政府督察室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定期进行通报。同时成立了考评小组,负责对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年度任务目标和工作落实完成情况进行考评,计算分数,并把年终考核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 健全环保倒逼机制,打造生态发展“防火墙” 在进一步强化污染控制的基础上,我市积极探索建立污染控制与质量改善兼顾、与经济社会和环境形势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监管模式,通过严格环境准入机制,形成倒逼转型发展长效机制,为环境保护、生态发展构筑了一道坚固的“防火墙”。 我市从产业政策、规划符合性、选址布局、总量减排、燃煤控制、污染程度、清洁生产等方面限定准入条件,严控钢铁、冶炼、水泥等高耗能、高污染项目落地,并出台促进化工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鼓励新上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新兴产业项目。 作为完善制度体系、提升发展活力的重要改革事项,我市的《按行业环保先进标准管理重大项目暂行办法》分别从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三方面入手,规定了26项严于国家和山东省地方标准的环保排放标准,所有重大项目建设在环评阶段申请环境执行标准时,都必须按照这些标准进行申报。实施“三八六”环保行动以来,全市拒批或暂缓审批化工类等重污染投资项目251个,先后对辖区内14个区域涉气项目实行限批。 把新增污染物总量确认作为环评审批的重要前置条件,我市对没有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批,倒逼企业调整能源结构。实施工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我市持续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不再受理审批燃用煤炭、重油、渣油、生物质等高污染燃料设施,鼓励推动新建锅炉、窑炉等全部使用天然气或其它清洁能源。 在促使企业提高生产工艺和治污水平上,我市还深入实施分阶段逐步加严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照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以及火电、钢铁、建材、锅炉、工业窑炉等6项地方新标准要求,分四个时段倒逼企业加强治污设施建设;制定了“污水直排企业提升排水水质控制标准”;出台了“市控以上重点河流断面水质年度控制标准”。市政府出台了施工现场密闭围挡、道路硬化、车辆冲洗、裸露土地等八大类共计78条扬尘防治标准。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1机组烟气超低排放项目成为全省首台通过烟气超低排放整体验收的机组。 以强化环境执法倒逼污染排放自律,是“防火墙”的重要一层。我市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提升环境质量环保专项行动,施行高压监管、铁腕执法,做到超标即应急、超标即处罚,给重点污染源全部戴上“紧箍咒”。 深化生态体制改革也是对政府环保职能优化的推进。以保护生态环境作为重要职责,切实加强政府生态建设公共服务功能,我市不断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能。 助力好的项目发展,我市努力做到审批环节“少”,办理时间“快”,推动效果“好”。市环保局对环保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备案,仅保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竣工验收、危险废物经营和转移许可、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排污许可、污染物排放总量审批5个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其它的,分类分批次对县(市、区)进行了下放,审批项目数量比2012年减少了90%。 探索排污权交易和生态补偿,发挥市场作用促环保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此之前,我市在相关方面已进行一些探索,特别是在排污权交易和开展生态补偿试点上取得了良好成果。 排污权交易作为以市场为基础的经济制度安排,把治污从政府的强制行为变为企业自觉的市场行为,被誉为实行总量控制的有效手段。我市自2009年8月开始酝酿尝试设立排污权交易制度,并将其纳入全市深化经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项目。在综合考虑全市总量减排实际工作需要和产业结构情况下,世界银行与国家中国火电效率项目执行办公室于2010年8月将我市作为全球环境基金赠款(GEF)项目山东省排污权交易可行性研究项目的试点地区。2010年,我市出台了《潍坊市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暂行办法》,并在2011年开始试点,成效突出。2013年,我市排污权交易平台通过山东省排污权指标交易项目办终期验收。 一条河流经多个县市,改善其水质上下游间谁出力多、谁出力少标准难定、合力难成。为打破这一僵局,我市创新出台《弥河流域上下游协议生态补偿方案》,以临朐、青州、寿光边界断面水质为准,上游来水变好,下游补偿上游;上游来水指标恶化,则赔偿下游;最下游区域水质变好,市级给予补偿,水质变坏,赔偿市级。生态补偿激励机制的建立,是我市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流域治污的又一有力举措。 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启动“绿动力”提升发展质量 随着我市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由高速转向中高速、发展方式由规模速度型增长转向质量效益型增长,发展动力由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同时也面临着环境保护约束不断加强的新趋势。 对此,我市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不断探索适合实际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努力构建循环经济产业体系,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经济发展对自然资源的依赖,全市循环经济发展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滨海等4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先后被确定为全省首批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潍柴动力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项目、潍坊市循环经济试点市建设、海化集团国家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建设顺利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的现场验收;山东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国家工信部确定为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寿光市被确定为省循环经济示范县,海化集团等7家企业被确定为省循环经济示范企业;2013年底,我市被确定为首批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地区。 循环经济不是一种单独的产业形态,它寓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及服务业经济等各种产业形态之中,贯穿于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实践于企业、园区、城市等各个层面。在我市,循环经济更多是一种经济发展的理念,没有固定的模式和不变的内容,只要能够实现“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均属于循环经济范畴。 ——农业领域积极推广“畜-沼-果菜粮”种养结合等生态循环消纳模式,既消纳了种养废弃物,减少农村面源污染,又促进了农业的增产增收和向有机、绿色农产品的提升。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各项技术的推广和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实施,秸秆利用率已达90%。积极推进农业与其他产业的复合循环,以诸城外贸“农工贸一体化”为代表的工农业复合、以菜博园为代表的农业与旅游业复合的循环发展模式方兴未艾。 ——工业领域重点推进了1个国家级、20个省级、40个市级循环经济试点企业,1个省级、10个市级循环经济园区,5个循环经济试点县建设工作,培植了一批各具企业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积极推动现有园区的循环改造,立足园区现有产业基础,力促企业间形成上、中、下游物质与能量逐级传递的共生关系,推进企业循环式利用、产业循环式组合、资源循环式使用,目前已有滨海、经济、寿光、青州4个开发区列入省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范围。资源综合利用、机电产品再制造、清洁生产等基础性工作走在全省各市前列。 ——提升城区重点推进了建筑废弃物、餐厨废弃物、城市生活垃圾等主要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筑废弃物工作经验先后分别由省政府、国家发改委在全省、全国推广;餐厨废弃物方面,规划建设了潍坊金信达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生物柴油项目,全国首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方面,潍坊金丝达资源化利用技术改变了城乡生活垃圾传统的填埋和焚烧方式,经过破碎、分选、厌氧、沼渣挤压、塑料裂解等工艺,对垃圾中的主要成分实现转化,生产出沼气、有机肥、塑料等,基本实现了城乡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和无害化利用,被省政府确定为“重大节能成果”。同时在城市公用设施技术改造、推进绿色出行、城市中水市场化应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政府绿色采购、治理商品过度包装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以改革解问题,以改革促发展,不断深化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充分体现了我市对生态文明发展的准确把握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决心,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了生态环境的良好持续,加快形成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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