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要闻

第02版
要闻

第03版
关注
 
标题导航
高新区着力打造绿色发展先行区
争做潍坊好人凝聚向善力量
向交通不文明行为说不
“守夜人”为小区带来一方平安
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召开
我市改善离退休劳模待遇
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闭幕
王献玲到安丘调研农村电商发展情况
潍城掀起春季绿化高潮
图片新闻
2016年03月15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改善离退休劳模待遇
年满60岁农民劳模津贴等同



  本报讯 (记者刘超)近日,我市印发进一步改善劳动模范待遇的通知,向全市离退休的市级劳动模范发放荣誉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20元钱。年满60周岁的市级农民劳模也可享受同等标准荣誉津贴。
  新规的一大亮点,就是年满60周岁的市级农民劳模,可以享受同等标准荣誉津贴。“农民劳模”,是指与任何企事业单位没有劳动关系、从事农业生产、没有工资收入来源的人员。
  通知明确,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劳模荣誉津贴通过离退休前工资渠道解决并负责发放。农民劳模荣誉津贴所需资金,按隶属关系由县级财政承担,并明确了发放部门。因企业(单位)破产、撤销、劳模本人失业等原因,无法落实劳模荣誉津贴的,由市财政负担,并明确了发放部门。
  此外,通知还就加强劳模管理服务工作进行了规定,指出要健全完善劳模帮扶机制,妥善解决劳模在就医、住房、养老、子女上学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