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济南3月14日电 (记者周科)从本月上旬起至10月31日期间,山东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重点消费侵权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的良好环境,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山东省本次重点整治五类消费侵权行为:一是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三包”责任侵权行为;二是不履行网络退货义务侵权行为;三是预收款侵权行为;四是消费者个人信息侵权行为;五是修理服务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