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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纪哲)近日,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关于深入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就深入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巡视问题整改为契机,着重围绕部分党员干部存在的不负责任、执行不力、工作失职、效能低下等问题开展,明确“为官不为”的具体情形和界定标准,强化学习教育、通报曝光、追责惩处等措施,切实解决能力不足不能为、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不敢为问题,促进各级干部忠诚履职、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奋力推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这次专项整治范围包括,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重点企业、高等院校的党员干部,重点是各级领导干部。 这次专项整治重点,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和重点人员,着力整治以下10类突出问题:(一)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大局意识不强,对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不认真贯彻执行或落实不到位,存在变调、走样问题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二)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改革任务和重大项目推进事项,敷衍塞责、执行不力,贻误改革发展时机;(三)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及上级要求督查和整改的事项,或本地本单位自查发现的突出问题,不认真对待、不及时解决、不彻底整改;(四)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中,监管责任落实不力,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依法监管甚至放任不管、失职渎职;(五)在行政审批、信贷服务、中介服务等工作中,办事效率低下,人为设置障碍,故意刁难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在审批和服务中吃拿卡要;(六)在防范处置群体及突发性事件中,不按要求落实防范措施,不及时处置苗头性问题,或对发生的事件应对不力、处置不当,致使事态恶化;(七)在服务保障民生工作中,不按要求落实惠民富民政策,对群众合理诉求态度冷横甚至欺压群众,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信访问题久拖不决;(八)本位主义严重,工作中不愿付出、怕担责任,对确定由多个单位共同办理的事项,主办单位不主动牵头协调,协办单位不积极支持配合,搞互为前置,推诿扯皮,延误工作;(九)工作纪律松弛,庸懒散浮,对职责范围内的任务消极应付,影响工作效能;(十)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其他问题。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从3月下旬开始,5月底前为集中整治阶段,之后转入常态化和制度化整治阶段。一要自查自纠。各级各部门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基础上,针对确定的整治重点,组织党员干部自查自纠,查摆不足,分析问题症结,落实整改措施。 建立问题查摆和整改台账,适时公开整改措施和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要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二要监督检查。各级党委、政府督查部门要采取座谈了解、实地检查、随机访查等方式搞好重点检查,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到位。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举报渠道,紧盯重点区域和部位,聚焦重点问题,突出重点人员,认真梳理一批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各级各部门要针对自查发现和重点检查中指出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深化专项整治效果。三要责任追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落实《潍坊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和《潍坊市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办法》,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为官不为”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既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也追究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为官不为”典型问题,通过红头文件通报到各部门、单位,并在新闻媒体上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标准要求,着力抓好整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开展自查自纠,带动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以上率下。要认真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管理监督、激励保障制度,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严肃问责。要把严格管理干部与热情关心干部统一起来,引导干部正道直行、敢于担当,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为官不为”问题投诉举报方式:(1)电话:0536-8789516(工作日白天)、0536-8789500(晚上、节假日);(2)邮箱:sdwfjwdf@sina.com;(3)微信公众号:“鸢都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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