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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亮点·食安潍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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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深入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和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为契机 |
我市创新监管五治并举全力推进“食安潍坊”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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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刚刚过去的2015年,我市按照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以深入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和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为契机,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党政综治、部门合治、行业自治、业态整治、社会共治”五治并举的食安共治之路,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全市食品安全水平持续攀升,努力交出一份让群众满意的民生答卷。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关键一年。今年3月份,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门就全力做好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市食药监部门对2016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力度,确保持续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更好地捍卫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强势开局积极作为 更好地捍卫群众“舌尖安全” ——2016年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以更大力度创新突破 新起点,新作为。2016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将以持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为工作目标,围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打造“食安潍坊”品牌的工作主线,着眼推动社会共治,发挥市场机制两个基本点,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实现新发展、力求新突破。 “智慧监管”紧盯舌尖安全 加快建设食品药品信息化监管平台。在全省系统“智慧监管”工程建设框架下,加快建设集智能监管、便民服务、信用评价、信息公开、应急指挥五位一体的信息化监管平台,方便群众监督,提高监管效能。结合“亮厨”行动,探索餐饮单位后厨视频网上直播,接受公众监督;探索建设食品快检室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快检数据实时上传。 唱响诚信主旋律 加快建立诚信体系基础制度。出台《潍坊市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实施细则》,建立信用信息归集、信用评价、分类管理、信息公示、惩戒失信和褒奖诚信、食品安全信用黑名单、信用信息交换共享等机制。 做好信用信息归集、评价及应用。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倒逼生产经营者自律。逐步实现与全市社会信用体系的对接,推进与其他行政部门的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推进食品药品监管领域“重质量、讲诚信”氛围的形成。 深入推进诚信联盟建设。加大对现有联盟的扶持力度,围绕食品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和当地主导产业,推动发展生产经营合作组织等各种新型诚信联盟,推动完善联盟内部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规章制度,强化其内部自清、自律、自觉的自我约束管理,提升联盟诚信水平,实现集约监管。 努力让检验检测“无死角” 加强市级检测能力建设。完成新建实验楼装修搬迁,食品标准规定项目检测能力达到95%以上(保健食品达到90%以上),药品独立全项检验能力达到90%以上,承担起全市检验检测任务。 在提高县级检测中心检验能力、加强镇街快检能力建设的基础上,发挥第三方检测机构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开办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承担社会委托检验及政府委托检验,作为开展食品检验检测工作的重要补充。 实施快检托管全覆盖。在全市所有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建设的快检室均要实施“政府主导并购买部分服务、市场开办者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驻”的快检室运行新模式,通过政府与市场双轮驱动,实现快检室有效正常运转。在所有快检室设立“免费检测”窗口,提供检测服务。开展“食品快检进市场”和“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活动。 立体宣教更加入脑入心 继续提升“双四”宣教水平,全面延伸宣教阵地,持续开展“三个百千万”活动。加大社会化宣传力度,开展好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月、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工地、进市场、进景点”等“八进”现场宣传教育活动。 开展新《食品安全法》宣教。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宣传载体和文化大院、生产经营业户、公交车等宣教阵地,采取设置专栏、悬挂标语、发放宣传册、开展知识竞赛等形式,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新食安法宣传。通过专家授课、集中学习、岗位练兵等形式开展监管人员培训,使监管人员深入了解并熟练掌握新食品安全法;采取分层次、分业态、分级培训方式开展行政相对人培训,提高行政相对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监管执法决不手软 进一步完善监管网格。合理划分监管职责,实现网格清、底数明、全覆盖。 全面落实网格责任。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落实党政同责和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要求,督促落实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四有”要求,落实监管和检验职责。落实县级监管部门监管包靠责任制和市级监管部门业务督导包靠责任制,全面实现领导干部到网、工作人员进格、协管人员到点,做到监管责任落到格、见到人。 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抓好专项监督检查。强化各类生产经营规范落实情况检查、无证经营行为检查,通过市场排查、规范整改,达到条件的发放许可证或登记备案,努力实现全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持证率100%。加强食品经营“一本通”、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落实情况检查,严格落实学校食堂“四查”制度。加强高风险药品、特殊药品、药包材、中药及中药提取物、高风险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加强稽查执法。坚持严打重治,发挥稽查执法“拳头”和“利剑”作用,深挖案源线索,加大一般程序案件和大案要案查处力度,增强稽查执法震慑力。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常态化公开曝光机制。加强行刑衔接,落实跨区域跨部门食品药品案件协查通报制度。加强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切实提高稽查办案水平。 多元共治力促全程监管 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充分发挥食安办综合协调作用,健全完善农业、畜牧、海渔、食药、公安、教育、商务、市政等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判食安形势、进行风险会商交流,实现从田间地头到餐桌的全程监管。 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及时公开监管信息、稽查案件信息和抽检结果信息,引导公众消费,倒逼企业诚信自律。 支持新闻媒体参与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特邀监督员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努力推动形成食药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专项整治继续“亮剑出鞘” 突出问题导向。集中整治无证生产经营、不履行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制度、不开展出厂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行政相对人主体资格合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 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完善食安、农安、公安“三安联动”机制,实行市县同步联动、同时发力,各项行动压茬进行、有序推进。加大抽检力度,落实每千人5批次的食品抽检任务,进行高密度、不间断、广覆盖的监督抽检。实行行刑衔接、检打结合、边检边公示等措施,持续保持高压整治态势。 深入开展食品领域整治。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开展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六小”食品无证经营、食品“两超一非”、桶装饮用水、保健食品等专项整治,有效治理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深入开展药械领域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中药生产、药包材、中药饮片和高风险药品经营、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和医疗器械使用、打击化妆品非法添加等专项整治。 放大“食安潍坊”品牌效应 积极开展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活动。配合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组织各县(市)开展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建立联创共建推进机制,推动市县同创,力争三年内所有县(市)全部创建成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 推进“食安潍坊”品牌引领行动。继续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食品流通示范单位、餐饮服务示范单位等“食安潍坊”品牌创建活动,重点创建行业品牌和区域品牌,打造一批具有地域特色和市场竞争力的食品放心品牌和示范单位,发挥品牌带动效应,引导公众消费,引领产业发展,促进食品安全水平提升。 “阳光开放行动”全面推动 继续实施食品生产环节“亮企”行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设立网站并开辟专栏,向社会公众公开法定资质、产品介绍、原料来源及质量保障证明、质量承诺、质量管理措施和有奖举报电话等,让群众充分了解食品生产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到2016年底全市参与“亮企”的食品生产企业达到60家。 继续实施食品流通环节“亮店”行动。督促企业在显著位置悬挂食品经营公示牌,公示相关证照、从业者健康证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产品检验检测报告、有奖举报电话等。督促大型流通企业制作并悬挂食安常识宣传标牌。到2016年底全市参与“亮店”的食品流通企业达到15000家。 继续实施餐饮服务环节“明厨亮灶”行动。督促餐饮单位通过采用玻璃幕墙、矮墙隔断或者参观窗口以及视频显示、网络展示等方式,公示重点加工环节,实现阳光操作。力争到2016年底,全市参与“明厨亮灶”的餐饮单位达到2000家。 扩大赋码追溯覆盖面 推行食品生产企业赋码追溯。逐步在全市食品生产企业推行二维码,引导企业将贮存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的二维码标贴于产品或其包装上,实行赋码追溯。力争到2016年底实现全市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和乳制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赋码追溯。 “六小”规范再加把锁 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严格实施小作坊告知备案管理,督促小作坊生产经营者建立并严格执行原料进货查验制度。积极推动小作坊园区化集中管理,鼓励引导相关业户进园生产经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监管。 规范“小食品店”。严格实施小食品店监管办法,实行登记备案、“亮店”经营,规范“食品经营一本通”使用,提升规范化水平。 规范“小饭店”。严格实施小饭店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办法,实施规范审查管理,并督促其公开公示证照、食品安全告知书及承诺书、食品安全责任人及管理员、健康证等。 规范“食品摊贩”。严格实施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实行备案登记、限时定点经营和亮牌经营,公开公示食品摊贩备案证明、经营者姓名及照片、联系电话、食品安全承诺书、加工原料及添加剂、原料进货票据等。 规范“小饭桌”。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实施登记备案管理,定期公示监管信息和安全状况,维护公众知情权,让家长择优选择。 规范“鲜奶吧”。切实加强“鲜奶吧”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依法实施许可,督促落实生鲜乳采购审查、添加剂管理、现场加工制作、清洗消毒、储存运输、检验检测等各项管理制度,确保鲜奶吧食品源头可溯、过程可控、质量可靠。 创新监管狠抓落实 力推食药安全水平持续提升 ——2015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亮点回眸 2015年,我市积极探索并实施五治并举的食药安全共治之路,扎实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全市食药安全水平持续攀升。主要表现在“三落实三提升”:各级政府食品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全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创新实施快检全覆盖工程、“双四”宣教、“六小整治”、阳光开放行动等举措得到上级领导充分肯定,被中央主流媒体报道,国家食药监总局信息刊物予以刊发推广。我市创城工作取得了国家中期评估、省组织的群众满意度预评估和省上半年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三个第一名的成绩。 抓统筹,强保障,实行党政综治 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科学发展考核并实施重大事故“一票否决”,考核分数达到65分,比重占到6%以上。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多次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市长亲自担任创城领导小组组长并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市食安委相关领导先后组织研究食品安全工作20多次,市政府先后出台食品安全相关政策文件6个。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都对食品安全作出重点安排,层层签订责任书,进行重点督查落实。市人大将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列为头号议案予以重点推动;市政协将涉及食品安全的提案列为重点督办提案,主要领导同志亲自推动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县、镇两级政府也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程,与年度重点工作同部署、同督查、同考核,保证了各项工作的强力推进。 加大政府投入。建立了食品药品安全经费逐年增长机制,近两年增长近20倍,2015年市级食品安全监管经费达到4757万元。2015年市财政投入1700万元用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市政府在“中国食品谷”新建8500平方米的实验楼,无偿划拨给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并增配2200万元检测设备,设备总值达到5000多万元。 充实基层监管队伍。在108个涉农镇(街)全部成立了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立了速测室;在县以下实施了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将原镇街食药所和工商所合并组建市场监管所,加挂食药监管所牌子,做到了“两个70%”,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占到一线执法人员的70%,基层所70%的精力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同时,确定村(社区)各一名协管员,协助做好农产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抓倒逼,促自律,推动行业自治 紧紧围绕发挥市场作用,多措并举,引导公众消费,倒逼企业讲诚信,促进行业强自律。 加强信息公开。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和政务网站,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行风上线、电视议事厅访谈,及时公布所有稽查案件信息,公开抽检结果信息17次,曝光企业不法行为和不合格食品药品。 实施快检全覆盖工程。在全市116个大型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大型超市全部建设了快检室,推动学校、企事业单位集体食堂和大型酒店配备快检设备1496套,快检结果向社会公示,引导公众消费,倒逼企业自律。积极探索实施了“政府主导并购买部分服务、市场开办者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驻”的快检新模式,政府与市场双轮驱动,实现了快检室有效良性运转。 推动诚信联盟建设。规范和引导各类行业协会、合作社等联盟组织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实现了集约监管。截至去年年底已组建不同类型的合作组织约1.2万个。 推行“阳光开放”行动。分别实施“亮企”“亮店”“亮厨”行动,督促生产经营者悬挂《食品安全公示牌》,公示证照、制度、告知书及承诺书、原料进货票据、经营者姓名、健康证、联系电话,接受消费者监督,推动从业者自律。 实施“食安潍坊”品牌引领。先后印发、张贴《致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一封信》10万多份,告知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尽食品安全首要责任。全市共创建省级食品生产示范企业30个、食品流通示范单位60个、餐饮服务品牌示范街区18条、餐饮服务示范店106家、示范学校食堂62家,地方风味名吃3家,发挥了示范引领正能量。重点打造“中国食品谷·中百大厨房”等高端品牌,发挥600多家中百连锁终端销售网络优势,建立了潍坊安全食品闭环购销主渠道。 抓宣教,提共识,推进社会共治 着力构建空中与地上交相呼应、载体与阵地相互配合的立体化宣传教育体系,深入宣传食药安全常识,提升群众食药安全科学素养和推动社会共治,奋力拉开食药安全监督人民战争大幕。 创新“双四”宣教。构建了以网络、电视、咨询电话、广播喇叭为载体的“空中四条线”和以每个村居一条宣传街、一个文化大院、一个公示栏和一张服务卡为阵地的“地上四个一”基层食药安全“双四”宣教新模式,实现“空中地上”立体发声。制发了光盘和磁带、编印了食安常识手册《打开舌尖上的问号》,将食药安全宣传推送到每一个村(居),把食药安全常识送进千家万户。 全面延伸宣教阵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了创城口号、宣传画及行业“潜规则”,在市电台、电视台、日报、晚报等主流媒体开辟了宣传专栏,采取设立微信公众号、制作宣传展板、张贴宣传画和标语等方式,将宣传阵地延伸到城区街道、广场、公园、银行、商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公交车、出租车、校车等移动载体,覆盖到所有生产经营业户。 持续开展“三个百千万”活动。组织开展百家企业诚信访谈、千篇报道话食安潍坊、万家企业阳光开放行动;聘请百名特邀宣传员、千名特邀监督员、万名社会监督员;开展百场知识竞赛、千篇有奖征文、万人问卷调查等“三个百千万”活动,形成了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食药监督的浓厚氛围。 深入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先后印发、张贴《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180多万张,在所有门店张贴“食安消费告知书”,广泛宣传有奖投诉举报政策,号召全市人民积极参与食药安全监督。去年共收到投诉举报5042件,同比上升了50%,办结率、回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抓规范,严管控,突出业态整治 坚持问题导向,实施规范整治并举,全力管控食药安全风险,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强化业态风险管控。编制了《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点分析与防控措施手册》,研究制定了防控措施和日常检查清单,指导基层监管人员加强监管。不断强化落实日常监督检查、GMP及GSP认证、质量约谈、量化分级管理等措施,有效防范了食药安全风险。 创新业态管控措施。在食品生产环节,逐步推行二维追溯码,以食品“身份证”的形式形成可靠的质量控制和信息追溯链条;在食品经营领域,将食品供货商档案与食品经营“一票通”合为一体,创新推行了“一本通”,实行了准出准入、快检把关,建立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源头可溯、安全可控、去向可查的长效机制;在餐饮消费环节,落实了餐饮工具色标管理、供货档案管理和食品安全保证公示“三统一”,进一步规范了餐饮食品安全监管。 规范“六小”业态监管。针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饭店、小摊贩、小饭桌、鲜奶吧等“六小”业态,分别制定了监管办法,通过实施备案登记、统一标牌公示、限时定点经营等多种方式,将其全部纳入监管范围。 建设食药信息化追溯体系。被确定为全省食品药品安全“智慧监管”工程试点单位,启动建设了涵盖“基础信息系统、智能监管系统、在线监控系统、产品追溯系统、信息公开系统、咨询举报系统”的食品药品信息化监管平台,建立覆盖全市、囊括食品全链条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加快推进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全部入网,药品零售企业入网率达到90%。 强力开展专项整治。市政府印发了创城“三九九”整治方案,重点组织开展了食用油、肉、大桶水、蔬菜、校园周边、中药、互联网销售药品等专项整治和打击非法添加、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黑交易等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抽检力度,配套制定了专项抽检计划,共抽检各类食品近4.3万批次、达4.6批次/千人,抽检药品1087批次。采取行刑衔接、检打结合、边检边公示等措施,持续保持高压整治态势,共查处各类食品案件5309件。全市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位列全省前列。 抓协作,搞联动,实施部门合治 发挥食安办牵头作用,建立了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协调联动机制,定期进行食安形势研判、风险交流,实现从田间地头到餐桌的全程监管。 建立网格责任体系。建立了市、县、镇、社区、村(居)“四级组织、五级联动”的监管责任网格,做到了底数清、责任明、监管严、无缝隙。 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并各负其责强化监管。食药与农业、海渔、畜牧、林业、教育、公安等部门明确了有关监管责任,建立了监管衔接机制,形成了齐抓共管局面。 本版组稿:记者丛秉政 潘来奎 通讯员李增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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