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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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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祭扫 防火于未“燃”



  本报讯 (记者刘文研)清明节临近,加之近日我市气温持续增高,天气干旱,大风天气较多,极易引发森林火灾,森林消防形势较为严峻。潍坊市森林防火办公室提醒市民,文明祭扫,防火于未“燃”。
  以往年情况看,清明节期间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一方面由于清明是祭祀先祖的节日,一些市民没有防火意识,随意燃放烟火爆竹、焚烧纸钱,极易引发火灾。另一方面,春暖花开,清明小长假正是人们踏春赏花亲近自然的好时节,一些市民缺乏安全意识,随便找地方烧烤、野餐、乱扔烟头,加重火灾隐患。
  据悉,我市森林防火期为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在此期间,全市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杜绝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或在林区吸烟,违者或造成森林火灾的,将依法给予行政罚款或追究刑事责任。
  据防火办工作人员介绍,如在野外遭遇火灾,要保持镇静,及时报警,服从现场人员指挥,有序疏散。一旦发现自己身处山林着火区域,应当使用沾湿的毛巾遮住口鼻,附近有水的话最好把身上的衣服弄湿。果断地迎风跑出火灾包围圈,切勿顺风而逃。选在附近没有可燃物的平地卧地避烟,不可选择低洼地或坑、洞等容易沉淀烟尘的地方。若被大火包围在半山腰时,要快速地向山下跑,切忌往山上跑。集体或结伴出游,应当相互查看一下大家是否都在位,如果有掉队的应当及时向灭火救援人员求救。
  清明节期间,我市各级森林扑火专业队将坚持24小时值班备勤,集中食宿、集中训练、集中待命。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首长负责制,将防火责任分解落实到山头地块。实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火灾信息,保证市民过一个安宁祥和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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