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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纪哲)2016年3月份,全市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立案处罚53起。其中,高密市23起,诸城市8起,潍城区、寿光市各5起,安丘市3起,坊子区、临朐县各2起,寒亭区、青州市、昌乐县和峡山区各立案1起,市安监局直接查处1起,共罚款91.7万元。 典型违法案件有:青州振利化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形成书面报告,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9万元罚款。寿光市瑞海化工有限公司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万元罚款。山东昊邦化学有限公司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作业,安监部门给予警告,处3.1万元罚款。山东惠康饲料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罚款。高密市长春助剂有限公司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0.6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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