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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朱继雯)笔者从市财政部门获悉,根据上级部署,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7月底前,全市1900多家行政事业单位“家底”将清查完毕。 本次资产清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完善制度等。资产清查基准日定为2015年12月31日。清查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据悉,截至2015年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达1243亿元,其中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602亿元。由于缺乏全面的清查统计,资产闲置、账实不符、擅自处置资产和资产收入流失等问题较为普遍。开展全面彻底的资产清查,摸清资产存量及其使用状况,对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严肃财经纪律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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