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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今迈步从头越 |
——潍坊市人大常委会推进地方立法工作纪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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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景东 杨小龙 马宏业 拥有地方立法权,以立法引领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是潍坊多年的愿望与追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和新立法法的修改,使这个多年的夙愿终于迎来了实现的曙光。为了承接好、开展好地方立法工作,潍坊人大按照蹄疾步稳、走在前列的要求,开拓进取、真抓实干,谱写了一曲新时期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的创业之歌,迅速打开了该市地方立法的工作局面。 下出先手棋 拥有从事立法活动的专门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是地方人大开展立法活动的基础条件之一。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出台后,市人大常委会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作出预判,提前着手开展了相关专门委员会的筹备成立工作。2015年2月,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依法设立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迈出了承接地方立法权的超前一步。 随后,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法制委按照市委“走在前列”的要求,克服工作机构尚未成立、人员力量短缺的困难,不等不靠,主动作为,从建章立制、学习培训、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先期准备工作:新设、整合机构设置,2015年7月正式组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并将备案审查科由内务司法委员会工作室调整到法制工作委员会;适应立法需要,调配、交流7名同志充实立法工作人员队伍;制定出台法制委和法工委主要职责和工作规则、法工委与市政府法制办联系办法、立法咨询专家工作规定等,以制度确立、规范立法工作机制;邀请全国、省人大立法专家就新修改的“立法法”开办法制讲座,派员到广东、江西、江苏等地学习考察立法先进工作经验,提高立法工作人员的立法能力和水平;着眼开展地方立法的能力与需求建设,提前下手起草《潍坊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围绕地方立法权限开展立法需求调研…… 辛勤的耕耘换来的是丰收的喜悦,2015年8月,潍坊市顺利成为全省第一批获得地方立法权的设区的市,受到了市委主要领导和省人大有关领导的肯定和表扬。 打响头一炮 “今年是潍坊地方立法的正式起步之年,在全市人民对市人大常委会新作为的期盼中,立法比较受关注。都说万事开头难,我们就是要拿难事开刀、把难事办好,以此来回报党的信任和人民的期待!”3月17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苏立科同志在专题听取立法工作情况汇报后,用掷地有声的话语鼓舞了人大工作者投身立法、干好立法的士气,表达了常委会领导支持立法、突破立法的决心。 制定地方性法规是地方立法权的核心,我市将制定地方性法规的程序作为地方立法首先调整的领域,潍坊立法的开山之作《潍坊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即瞄准于此。 2015年3月,市人大法制委成立之初即开始了条例的起草工作,截止到2016年2月市十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整个条例的起草、修改、审议历时近一年,前后历经十余稿,仅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就先后三次审议、通过,其间法制委、法工委深入基层、各部门调研21次,外出学习考察3次,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1600余条,书面意见建议582条,用实实在在的努力贯彻了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的精神。起草时以立法法为依据,学习借鉴省内外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博采众长、注重实用,对立法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明文规定的一般不再重复规定,并结合本地实际进行了特色制度设计,如实行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对市政府规章进行备案审查等。2016年3月3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通过该条例,4月6日《潍坊日报》全文刊发,标志着潍坊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正式颁布实施。 为使全市立法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实施,在征集立法建议和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第一个地方立法计划,并着手第一个五年立法规划的编制。计划明确了2016年度立法的指导思想、拟安排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剧毒高毒农药管理等3件法规项目和拟安排调研的峡山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等7件法规项目。对安排审议的项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的要求,倒排工期,列出明细,协调调度市政府法制办和相关部门开展前期起草论证等工作,其间先后到市农业局、质监局、文物局等召开座谈会10次,到县市区调研6次。对安排调研的项目,分两批先后开展了立法调研,组织部分法制委委员、市直部门负责人、立法咨询专家等座谈了解情况,并实地查看现场,为项目的启动进行了情况摸底和舆论准备。立法规划编制方面,与市政府法制办联合发出通知,面向全市征集2017—2021年地方立法规划建议项目,开展了立法预测和相关调查研究。 基础要筑牢 “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卫东同志为立法研究服务基地授牌。”5月6日,在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服务基地授牌仪式上,随着现场音乐的铿锵响起,三家立法基地负责人依次上台,接过了“潍坊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服务基地”的牌匾,标志着潍坊自己的立法研究服务机构正式成立。“建立立法基地是市人大常委会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地方立法的探索尝试,是加强地方立法能力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于提高我市地方立法质量,推进地方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很有意义。”主持仪式的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秀禄对立法基地的建立作出了如是的评价。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欲立良法,必有良材。为迅速提高自身立法能力,适应立法工作需要,市人大常委会从借用外脑和加强自身建设两个方向同时发力,为开展地方立法争取智力支持,奠定人才保障。借用外脑方面,2015年11月,召开了立法咨询专家聘任仪式暨立法工作座谈会,从市直有关部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选聘了23名立法咨询专家,由常委会领导颁发了聘书。今年5月6日,举行了立法研究服务基地授牌仪式,分别依托潍坊医学院、潍坊学院和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建立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加强自身建设方面,在坚持周五集体学习制度,组织开展好自学的同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赴省内外先行地市考察学习5次,邀请上级有关领导和专家来潍辅导授课3次,分别就地方组织法和地方人大常委会如何审议法规案等举办法制讲座2次。同时,利用今年换届之机,准备适当提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中有法律背景的人员的比例,以提高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法规案的能力。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潍坊是立法的新兵,新手上路,起步虽晚,但只要拿出创业的精神,发挥好后发优势,务实进取,积极创新,就一定能够迎头赶上、走在前列!”在新的挑战和任务面前,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苏立科的话道出了大家的心声,砥砺着大家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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