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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旸 姚友明 国家卫生计生委日前公布治疗肺癌、乙肝的三种药品价格大幅度降价,标志着国家药品价格谈判机制初见成效。接下来,各地应做好医保支付衔接,逐步扩大药品覆盖种类,让“药价谈判”惠民更多。 专利药、进口药价格昂贵,一些药品国内外售价相差较大,不断刺痛公众神经。根据以往经验,政府部门如强迫药品降价,极有可能导致常用药和救命药出现“药荒”,最终改头换面后的同类药品反而更贵。2015年,国家卫计委等多部委启动价格谈判制度,遴选价格高、疾病负担重、患者受益明显的专利药品作为试点,政府部门“以量换价”大幅降低药价,药企则“以价换量”实现薄利多销,让相关部门、药企和患者三方“各得其所”。 国家药品价格谈判机制目前虽然才“谈妥”三种药品价格,但具有积极示范意义。比起用行政手段限价,谈判这种调控手段更符合市场规律。此外,谈判覆盖药品种类将来有望逐步扩大,并推动一些国内尚未被批准上市的进口药加快审批步伐。这体现了医疗体制改革“积跬步,至千里”扎实推进的决心。 人民生命健康的痛点,理应成为医疗体制改革破冰的切入点。要让市场无形之手与政府有形之手找准契合点,让政府转变职能找到更多“药价谈判”这样的创新和智慧,在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方面发挥更加有效的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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