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记者刘超)“之前来看过几次感觉价格还是有点高,这次新政策出来了,一套房子能省一两万块钱,真的挺不错的,对年轻人买房子确实是个好机会。”近日,在高新城市广场销售中心,市民康女士被高新区于5月1日起实施的一项购房新政所吸引,现场定下了一套商品房。 为优化市场发展环境,化解商品房库存,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高新区出台了《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发展的意见》,一方面,聚焦供给侧,优化房地产行业结构,促进房地产业转型升级;另一方面,采取一系列优惠的财税政策,鼓励新、老市民和企业购买住房及办公房,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实现了优化产业结构、盘活存量、惠及民生的“多赢”。 房地产去库存不仅是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一环,更是事关百姓“安居梦”的重大民生问题。而推动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居民,要从解决人民最关心的问题入手,高新区对群众在购房中最关注的财税政策,按照不同条件分类制定了不同的优惠政策。对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和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实行免征个人所得税。在契税方面,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此外,对个人购买在高新区内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的,给予实缴契税额50%的财政补贴。 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制度中发挥着主体作用,如何发挥住房公积金在去库存中的催化作用?高新区着力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门槛,提高贷款额度。把使用公积金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降为20%(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执行30%)。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30万元增加到40万元。取消抵押登记费和强制担保费。开展把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减轻贷款人的利息支出。扩大公积金缴存人员范围,开通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限制,把提取条件由夫妻双方放宽到家庭成员,新增加租房提取、物业费提取和缴纳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提取。 创新发展,人才是关键。作为我市的创新创业高地,高新区强化购房政策对创新创业人员的吸引力,让高新区更加宜居宜业。对个人购买商业或办公用房用于创新创业的,给予每平方米240元的财政补贴。对进区落户农民工、企业招聘职工等外来人员购买商品房,给予每平方米100元补贴。此外,还鼓励企业职工购买商品住房,对组织职工在区内单一房地产项目或者由同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多个区内在售房地产项目购房20套(含20套)以上的,对购房职工给予每平方米150元财政补贴。 在实施一系列优惠财税政策同时,高新区还对房地产企业开发商进行了减负,使其轻装上阵,促进房地产业转型升级。该区规定,对《意见》下发之前已供应、未开发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开发企业可以申请转换用途、调整商住比例。对于在建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申请调整套型结构,对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住房户型做出调整。对开发企业提出的申请,各有关部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予以支持,并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审批期限。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是城镇化发展的方向。如何推进存量土地资源活化?高新区给出的答案是“盘活”存量,向“土地存量”要“发展增量”。一方面,对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规模实施总量控制,对因企业原因超过动工开发期1年不满2年的闲置土地,按规定收取土地闲置费,对闲置超过2年的依法收回,重新进行市场配置。另一方面,实行去库存与棚户区改造、保障房建设相结合,通过政府出资或引进社会资金的方式,购买部分存量楼房,使之成为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房的组成部分。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推进货币化安置,满足居民就业、就医、上学等多样化需求,使棚改居民更好融入城市社区,推动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鼓励符合公租房条件的家庭租住普通住房,并由政府按规定发放租赁补贴,最大程度地盘活了房地产存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