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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孙孔嘉)6月15日,记者从全市民生综合保险实施情况新闻发布会获悉,为健全完善灾害救助体系,我市连续三年将实施民生综合保险工程列入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2016年实现全市全覆盖。市民政局在充分总结寿光、昌乐试点的基础上,去年10月,联合市财政局出台了《潍坊市民生综合保险实施方案》。今年4月27日,经政府公开招标采购,确定人保、人寿、平安、中华联合4家保险公司中标承保,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实施民生综合保险工程。 民生综合保险主要内容:保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元、每户每年2元,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承担。保障对象为灾害发生时处于潍坊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人口的人身伤亡抚恤和常住居民的家庭财产损失救助。责任范围为人身伤害和房屋财产损失两方面。赔偿限额:居民人身伤亡每人最高限额12万元,抢险救灾人员最高限额20万元;家庭住房损失救助,最高每户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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