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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汇总开票 减轻企业负担 |
市国税局又一项便民服务举措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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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梁亮 王勇)从市国税局获悉,我市国税部门对部分行业实行发票汇总开具,这是市国税局在全面推行营改增后,把脉纳税人需求,出台的又一项便民服务举措。 当前在保险行业中存在大量个人代理人,电信行业存在众多业务代办点。自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之后,个人代理人、不能自行开具发票的业务代办点成为了增值税纳税人,由于数量多、金额小,发票开具工作量大,占用纳税人不少精力。 对此,市国税局精准响应行业特殊性带来的发票汇总代开需要,从纳税人角度出发,出台了部分行业汇总开票便民新举措,最大限度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同时,有效缓解全市各基层办税服务厅发票代开压力,释放办税服务厅窗口资源,更好服务全市所有纳税人。 “我们对全市保险公司代理人、移动联通等电信公司业务代办点实行发票汇总开具,有关纳税人能更方便地开具发票,极大减轻了纳税人应发票开具往返税务机关的工作量,降低纳税人的办税成本。”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赵可明介绍说。 据统计,我市保险行业个人代理人约2万余户,移动等电信公司业务代办点3万余个,其中可自行开具发票的纳税人600余户,其余均需到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大厅代开发票,实行发票汇总开具后,每月将减少发票代开5万余份。 “以移动公司为例,每月约有13000余份发票需代开,若到税务机关汇总代开,则只需开具400余份……”赵可明科长补充说。 汇总代开发票实现了纳税人少跑腿的同时,纳税人能更方便、快捷地进行内部核算。不仅如此,通过汇总开票,税务部门能够分门别类确保全面落实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从市国税局了解到,国税部门对于合并代开金额在3万元以下的清单所列纳税人直接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对于合并代开金额超过3万元的,在代开发票时暂选择“零税率”开票,确保每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享受免税优惠;对于单个纳税人开票金额超过3万元的,则需交纳税款后方能代开增值税发票,确保税款能够及时足额入库;对于保险代理人、电信业务代办点属于个体工商户的,可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据了解,符合规定享受汇总开具发票的纳税人需按月或按季汇总代理人或代办点清单,注明其姓名、身份证号、代理代办费收入等详细信息,经代理代办人签字确认后,由汇总代开纳税人统一到主管国税机关代开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将代理人清单予以留存,具体可到当地主管国税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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