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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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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再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称号



  本报讯 (记者韩立新)日前,在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我市被授予“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称号,这是继2011年我市荣膺“2006—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后再获殊荣。另外,安丘市、高密市、青州市被授予“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称号,我市是全省获表彰最多的地级市。
  近年来,我市不断推进“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扎实有力,法治潍坊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5个县(市、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10个村(社区)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县(市、区)被评为“全省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县(市、区)”、34个村(社区)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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