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民生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要闻

第02版
要闻

第03版
关注
 
标题导航
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
出租车分阶段“专项体检”
安全应急演练实打实
市卫生计生委老干部党支部开展“五个一”系列活动
韩爱娥:平凡岗上书写精彩
集中办理“三证”
《星光大道》上传播正能量
患者眼里的“微笑天使”
重症医学科里的男“南丁格尔”
2016年07月13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



  本报讯 (记者付生)日前,我市下发《贯彻省政府<关于发布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根据《意见》要求,我市2016年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8%,上线(预警线)为13%,下线为3%;各企业可以2015年全市城镇非私营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也可以本企业2015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规定,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应围绕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安排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经济效益较好、支付能力较强的企业,可在基准线与上线之间安排工资增长。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一般的企业可在基准线和下线之间安排工资增长。生产经营较困难、上年亏损且当年可能出现亏损的企业,可暂不增加工资。各类企业对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要求,企业需在工资指导线发布后30日内,通过集体协商方式制定贯彻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经人社部门审查备案后,企业要将其作为厂务公开的内容向全体职工公示后组织实施。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