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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韩立新)为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学生利益,我市规范加强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夏(冬)令营等有关活动的管理。要求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对未经批准而擅自组织或变相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夏(冬)令营等活动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学校(单位)及责任人员的责任。 夏(冬)令营等活动是指中小学校在寒、暑假期间组织学生以团体形式到校外参加夏(冬)令营、户外素质拓展、观光休闲、名校游学、文化体验、国际交流、学子企业行等活动。学校制定计划前,要明确活动的目的意义,研究实施必要性,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的各类危险活动,对存在安全隐患或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地方,严禁组织学生前往。要建立完善的安全责任机制、安全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做到方案周密、责任到人,要与学生家长签订委托协议书,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细化安全保障和保险理赔等涉及学生利益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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