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行业亮点·工商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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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力做好下半年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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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12315中心上半年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7168件
公示工作顺利完成
走出品牌兴企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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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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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12315中心上半年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7168件



  本报讯 (记者刘伟)今年以来,市工商局继续加大消费维权力度,加强12315维权体系建设,增加专线数量,畅通诉求渠道,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在优化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质量、促进新消费升级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上半年,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7168件,其中投诉299件,同比增长415.52%;举报214件,同比增长62.12%;咨询16655件,同比增长127%。
  受理的消费者投诉中,商品类投诉246件,占投诉总量的82.27%。广告、质量、售后服务、合同等四类问题是投诉焦点,分别为76件、59件、46件、23件,主要是虚假广告宣传、商品质量不合格、售后安装不及时、经销商不按三包规定退换货、存在格式合同霸王条款等方面问题。从投诉内容看,主要集中在日用百货、交通工具、通讯器材、家用电器四类商品,分别为65件、35件、26件、22件,合计比重达60.16%,其中,日用百货类投诉居商品类投诉首位。从商品类别看,主要集中在服装鞋帽、汽车及零配件、移动电话主机三类,分别为33件、33件、26件。其他投诉比较分散,各商品类别均有涉及。
  受理服务类投诉53件,占投诉总量的17.73%。修理维护服务、居民服务、文化娱乐服务是投诉重点,分别为10件、9件、8件,合计比重占50.94%。其中,修理维护服务居服务类投诉首位,问题主要集中在手机、家用电器、机动车等的维修服务方面。居民服务和文化娱乐服务投诉主要是预付式消费问题,包括经销商地址和经营者更换后,卡内余额无法使用、指定商品和时间消费、退卡难等问题。
  非现场购物投诉量激增,共66件,占投诉总量的22.07%。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网店使用绝对化用语涉嫌虚假宣传,利用微信平台发布虚假广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履行“七天无理由退货”和三包责任,消费者付款后商家不发货,团购餐券不能正常使用等。
  受理消费者举报214件,已处结168件。违反登记管理、产品质量、广告管理法律法规等三类违法行为是举报重点,分别为96件、58件、41件,合计比重达91.12%。处结的消费者举报中,举报属实69件,属实率41.07%。造成不实举报原因主要是被举报方地址不准确,举报方拒绝配合查处,存有盲目举报、随性举报、恶意举报问题等。
  受理消费者咨询16655件,同比增加127%,其中,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11169件,占67.09%。涉及工商职能的咨询主要集中在商品质量、服务消费、广告监管、企业注册登记四个方面,分别为4806件、3028件、977件、625件,合计比重为86.1%,是消费者咨询的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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