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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帮结派为党的纪律所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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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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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帮结派为党的纪律所不容
——换届纪律“九严禁”系列评论之一



  鲁祖轩

  今年是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之年,中央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态度正风肃纪,提出“九严禁”纪律要求,为换届工作划出九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其中第一条红线就是“严禁拉帮结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内决不允许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了就是违反政治纪律”。
  拉帮结派实质是搞封建式的个人依附,严重背离党的政治规矩,为党的纪律所不容。但总有一些干部热衷“圈子文化”,迷信“进圈子就能进班子”,利用同学、老乡、战友、老同事、上下级等关系拉拉扯扯。有的为了所谓的共同利益划“小圈子”,有的搞江湖式的“金兰结义”,有的抱大腿、找靠山、一门心思往上爬。一些领导干部喜欢当“家长”,希望别人唯命是从,把对自己有依附关系的视为“好干部”,放弃了党的原则,破坏了党内政治生活。朋党兴,政事乱。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觊觎的是权力、瞄准的是私利,损害的是党的事业、人民的利益,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
  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在即,每名党员干部都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党性原则放在首位,面对个人进退留转的考验,始终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放在心里、挺在前面,自觉抵制并坚决与拉帮结派的歪风邪气作斗争。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确保选好干部、配强班子,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组织保证。
 (原载5月16日《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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