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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开征环境保护税
2016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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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开征环境保护税
排污费制度向环保税制度转移



  据新华社北京8月29日电 环境保护税法草案29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草案提出在我国开征环境保护税。
  本次立法是按照“税负平移”的原则,将现行排污费制度向环保税制度转移。根据草案,环保税的纳税人为在我国领域和我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草案将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作为环保税的税额下限,规定:大气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元;水污染物为1.4元;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税额为每吨5元至1000元;噪声按超标分贝数,税额为每月350元至1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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