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9月6日电 为推动在更大范围内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民政部、发展改革委6日联合印发通知,决定以公建民营为重点,继续开展第二批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 据悉,此次试点的主要任务包括扩大公建民营范围;丰富公建民营实施方式;发挥公建民营机构作用;提升公建民营规范化水平;加强公建民营机构监督管理;完善公建民营配套措施;稳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转企改制。 我国2013年12月启动开展了第一批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两年多来,试点单位着力解决机构职能定位不明确、发展活力不足等问题,积累了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