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9月13日电 备受关注的快播公司及王欣等人涉嫌非法传播淫秽物品罪一案13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最终判决快播公司及王欣等四名被告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成立,快播公司被判处罚金1000万元;王欣、张克东、吴铭、牛文举分别被判处3年6个月至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