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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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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食药部门发布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醒



  本报讯 (记者潘来奎)随着中秋、国庆“两节”临近,进入传统节令性食品消费的高峰时段,针对“两节”期间食品消费特点,我市食药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加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科学饮食消费。
  采购食品应尽量选择大中型超市、食品商店、大卖场、规范的农贸市场等,不在无证照的食品摊点或食品摊贩处选购。选购定量包装的食品时,应注意食品外包装有无破损,标识是否清楚齐全,是否在保质期内;选购散装食品时应注意盛放食品容器上的显著位置或者隔离罩上是否有食品的名称、厂名厂址、配料表、保质期等,谨慎购买集贸市场常温裸装销售的散装熟食。
  购买保健食品时要认清保健食品标志,并通过正规销售渠道购买,妥善保存购物发票和相关凭证。不要轻信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等。不要盲目通过会议销售、电话销售、免费试用等活动购买保健食品。
  外出就餐时首先要看餐饮单位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其次要看“脸”就餐,尽量选择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亮化分级动态等级“大笑”“微笑”和年度量化等级达到B级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就餐后,一旦发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典型食物中毒症状时,要及时到医院就诊,并与就餐酒店取得联系,同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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