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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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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10.12”较大淹溺事故责任追究情况的通报



  潍坊市政府安委会、潍坊市纪委关于江苏华能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2日12时20分左右,寿光市金惠热力有限公司分支管网敷设及改造工程科技学院幼儿园管道工程段在顶管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淹溺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460万元。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经研究,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寿光市政府作为属地管理单位,存在对辖区内的市政工程建设施工监管不力等问题;寿光市住建局、城管执法大队、建工处、燃热办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存在监管责任不落实,执法不严,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不到位等问题;潍坊市住建局、市市政局存在指导寿光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热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等问题,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分别给予寿光市政府副市长宋执湖行政警告处分;寿光市住建局局长崔维川、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刘克来、建工处主任刘志江行政记大过处分,城管行政执法大队副主任科员庞福亮、住建局建工处副主任唐芳喜、建工处建筑市场一科科长王春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住建局燃热办主任王洪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寿光市城市建设投资管理中心主任房光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于效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按有关规定程序撤销或罢免其职务,金惠热力有限公司总经理王修龙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金惠热力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黄庆峰解除劳动合同。责成寿光市委、市政府向潍坊市委、市政府做出深刻检查,寿光市住建局、城市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向寿光市政府做出深刻检查。给予潍坊市住建局副局长杜天斌、市市政局调研员蔡明经诫勉谈话处理。
  江苏华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出借资质承揽工程,未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由寿光市安监局对该企业以及主要负责人处以上限的经济处罚。对涉嫌犯罪的蔺志强、王新增、王炎周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针对以上通报的典型问题,全市各级务必保持清醒头脑,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增强做好当前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牢牢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狠抓责任落实,警钟长鸣,真正做到思想上警醒、行动上务实,切实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全力确保当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各级各部门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真正承担起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不出问题。各级建设、市政部门要严厉打击市政建设施工领域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市政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一案双查”、“一案双究”,加大对安全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力度,通过强化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守住安全底线,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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