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要闻

第02版
要闻

第03版
关注
 
标题导航
神舟十一号飞船撤离天宫二号
坊子扎实开展县级专项巡察工作
我市积极推动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
我市出台标准化专家管理办法
向诬告陷害人亮剑 为担当作为者撑腰
汇聚优质资源促进农商互联
“健康潍坊”建设加快推进
2016年11月18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向诬告陷害人亮剑 为担当作为者撑腰
——二论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行为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指出:党组织既要严肃处理对举报者的歧视、刁难、压制行为特别是打击报复行为,又要严肃追查处理诬告陷害行为。对受到诽谤、诬告、严重失实举报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为其澄清和正名,并应依纪依法对诬告陷害人进行严厉打击。我市出台《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查处办法(试行)》,正是贯彻落实这一规定的具体体现,也体现了市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
  实际工作中,个别党员干部为谋求不当利益或破坏他人升迁、评先争优,通过诬告陷害信访举报影响干部选拔任用。信访举报的调查核实单位由于缺少有效的查处办法、认定依据,使得这部分人的“阴谋”往往能够得逞,最终使在干事创业中披荆斩棘的“领头羊”沦为深陷舆论漩涡的“替罪羊”,严重挫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长此以往,改革创新的战场上就少了敢于担当者、敢闯敢试者,多了安于守成者、为官不为者。《办法》剑指诬告陷害行为,科学界定了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的定义和情形,明确了调查核实的责任主体和认定查处程序,提出了对诬告陷害人的党纪政纪、组织处理和法律制裁措施,为我们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提供了制度依据。
  话说千遍,不如追责一次。落实好《办法》,需要揪出反面典型、从快从严惩处。诬告陷害行为,其动机不纯、损人利己甚至损人不利己,手段卑鄙、影响恶劣,只有重典治乱、严肃惩处,方能祛污除垢、净化政治生态。对诬告陷害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惩处从重问责,甚至问罪,让诬告陷害举报没有市场,提升震慑力,提高保护力,有利于进一步打造我市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为广大干部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当前,我市正处在转型攻坚的紧要关口,既面临挑战,更充满机遇,需要全市广大干部心无旁骛、干事创业,凝聚赶超发展的正能量。各级党组织应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及时咬耳朵、扯袖子,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真正解决干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彻底祛除诬告陷害歪风邪气。广大党员干部应主动提升人生境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有容人容事的大气量,真正做到“心底无私天地宽”;坚持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真抓实干、脚踏实地,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推动改革发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实问题上,放在多做利长远、打基础的好事实事上,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加快建设富裕文明新潍坊奉献智慧和力量。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