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区管委会批准,现对2009年经济区个人购房财政补贴政策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凡依据《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支持房地产业发展的意见》(潍经管发〔2009〕1号)享受我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购房补贴政策(限量的100套住房,每套财政补贴1万元,开发商让利1万元)、并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请于2016年11月30日前向经济区房管部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逾期不再享受补贴政策并不予受理申请。 特此公告。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