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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党内政治生活“熔炉”热起来 |
——深入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评述之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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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吉轩
常制不可以待变化,一途不可以应万方。时隔36年,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使党内政治生活的“熔炉”重新燃起烈火,发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强音。 《论语》有云:“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如果党内政治生活的“大熔炉”长期不生火,变成了没有温度的“冷灶台”,只能会变成一堆“死灰”,失去生机。25年前,一场“平静的葬礼”将苏联埋葬,党内政治生活失序失常使苏共亡国亡党成为必然。要使党内政治生活的“熔炉”热起来,“炉火”烧起来、旺起来,必然要有充足的生火之“氧”和不断补给的燃烧之“柴”。这生火之“氧”就是党员的理想信念,燃烧之“柴”则源自党规党纪和严明的纪律。 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如果理想缺失、信念动摇、精神迷失,就必然会因缺氧而导致“大熔炉”燃烧不充分,火焰不旺甚至会变成“冷灶台”。理想信念是纲,纲举则目张。共产党员唯有固本培元、补钙壮骨、坚守初心,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方能守住本真本性,积聚强大的正能量,为锻造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绘就精神底色。 有了火种,必然需要猛添一把柴,形成燎原之势,继而越燃越旺。严明纪律,必须以猛药去疴、刮骨疗毒的决心,敢于向病灶开刀、祛“湿”治“病”。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螺丝越拧越紧,离不开动真碰硬,需要实打实的铁面监督问责,让铁律发力、禁令生威,用党规党纪的标尺划定行为边界,用制度治党的规则约束日常行为,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让背离党纪党规的行为无处遁形,真正使各项党规党纪成为不可触碰的“带电高压线”。 众人拾柴火焰高。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主体,大熔炉能不能“勤生火”“燃旺火”,关键就在“众人拾柴”的责任心和参与度。党组织既要严管更要厚爱,经常“淬淬火”“回回炉”,增强党内民主的生命力,让党员愿说话、敢说话。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身先士卒,听得进批评、经受住考验,主动接受监督,保持清正廉洁。每一名党员要把自己摆进去,常照镜子勤洗澡、常开药方治未病,让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一种担当、一种坚守、一份责任。 党内政治生活松一寸,党员干部队伍散一尺。新《准则》应问题导向而生,也必应问题导向而执行。只有使党内政治生活这个“大熔炉”越烧越旺,让广大党员“炼就金刚不坏之身”,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我们党才能永葆蓬勃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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