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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
不忘初心
我市明确“十三五”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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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立化工企业安全承诺公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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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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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立化工企业安全承诺公告制度



  本报讯 (记者于卿)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有效推动化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日前,我市按照国家、省关于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工作要求,在全市化工企业推行化工企业安全承诺公告制度。要求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其他分管领导、各职能部门、基层单位直接负责的内控工作机制,高度重视,精心研究,完善计划、检查、整改、研判、公告等各项管理制度。
  建立企业安全承诺公告制度,是深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承诺公告内容主要是企业对当日重点生产装置、罐区的安全运行状态和检维修、动火及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风险安全可控状态进行承诺公告。通报实施安全承诺公告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全面掌握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情况,亲自调度,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措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在高风险装置、设备、设施和作业安全状态正常,安全措施有效,事故隐患动态为零的前提下,以本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的名义向社会发布。为确保承诺效果,要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其他分管领导、各职能部门、基层单位直接负责的内控工作机制。要建立生产装置、罐区、试生产、开停车、检维修、动火及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各项工作的研判机制,细化生产装置、罐区、试生产、开停车、检维修、动火及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研判的各项内容。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强组织指导,确保安全公告各项要求得到落实,真正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市民和职工、媒体积极参与发布公告的监督。对工作不落实的,不如实发布或发布虚假信息的情况,要采取通报批评、媒体曝光、行政处罚等措施,确保企业安全承诺公告制度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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