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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群服务体系建设
着力振兴实体经济
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全民动员参与节水行动全力推进节水城市建设
201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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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先了解一下什么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PPP模式,是政府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通常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主要适用于能源、交通运输、市政公用、农业、林业、水利、环境保护、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养老、旅游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活力、打造经济新增长点,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领域大力推广PPP模式。我市开展PPP工作起步较早、初见成效。目前,全市累计储备项目160个,总投资2500亿元,已成功运作项目31个,吸引社会投资100亿元,其中济青高铁潍坊段沿线土地征收拆迁PPP项目,总投资43亿元,是全国首个引入PPP模式的铁路建设项目,不但有效缓解了政府即期投入压力,同时探索了社会资本参与地方重大基础建设的有效模式,成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范例。
  为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完善制度体系,规范项目运作,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实体经济,我市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相关政策规定,在全国率先研究制定了《潍坊市市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确定了PPP项目的适用范围和运作方式,理顺了项目管理机制,规范了项目运作程序,将PPP项目实施分为“储备、准备、采购、执行、移交”五个环节,有效解决了运作程序不明确、部门职责不清、运作不规范等问题,为PPP项目长期规范发展奠定了制度和机制保障,必将有力地提高项目运作效率和水平,增强社会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信心。
  为充分激发社会资本活力和创造力,《实施意见》提出,鼓励各类型企业按同等标准、同等待遇参与PPP项目,通过合同正确表达意愿、合理分配风险、有效主张权利;鼓励社会资本进行“项目+资源”综合开发,通过项目本身运营收益、区域资源运作收益、产业链延伸收益等方式取得合理回报;鼓励各利益相关方以多种形式参与监督,保障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实施意见》的制定出台,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充分发挥PPP项目对稳增长促转型的关键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新动力新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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