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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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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施新一轮“三支一扶”计划



  本报讯 (记者张传亮)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局、卫计委、共青团潍坊市委等9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市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鼓励优秀大学生到基层就业。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每年要合理制定年度招募计划,着重加强对当前或未来2-3年有空编的基层服务单位征集基层岗位,并适当向偏远、贫困地区等特殊地区倾斜。进一步加大扶贫岗位开发力度,积极拓展供销合作、农村合作经济、农村电子商务、农村饮水安全、农田水利、生态保护、文化建设等领域服务岗位。
  据悉,“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由所服务县市区按时足额发放,并适时进行调整。从2017年起,省级统筹中央补助对财政困难县(安丘市、临朐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万元提高到1.3万元,对其他非财政困难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0.5万元提高到0.8万元。市级财政自2017年起按照上级财政补助调整幅度调高我市补贴标准,具体为:贫困县(安丘市、临朐县、峡山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6000元提高到7800元,寿光市、青州市、诸城市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440元,其他县(市、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2400元提高到3840元。从2016年起,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将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发放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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