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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宋晓 杨金涛)近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公布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名单,峡山区位列其中。 为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即有制度、有机构、有经费、有监测、有预警、有评估、有避让、有宣传、有演练、有效果创建工作,切实提高全区地质灾害预报预警能力和防治水平,峡山区专门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地质灾害汛期值班制度》《灾情速报制度》等制度,每年划拨30万元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用于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应急物资保障、订购宣传手册等事项。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峡山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设立应急避难场所,在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隐患点周边村民、村干部、监测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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