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宋晓 宋方玉)近期,峡山区严格执行春季复工“三个一律”要求,切实消除建筑工程安全稳定隐患。 为全面做好2017年该区建筑工程春季复工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未进行安全培训、演练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建筑工程,一律不得复工、开工;未结清农民工工资的建筑工程,一律不得复工、开工;扬尘治理不达标的,一律不得复工、开工。项目复工前,必须上报自查台账,经复验合格后,方可复工;对不按规定擅自复工、开工的,责令施工企业立即停工,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按照上限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