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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纪哲)2017年2月份,全市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立案处罚39起。其中,寿光市10起,高密市、滨海区各9起,诸城市6起,潍城区、安丘市、峡山区各1起,市安监局直接查处2起,共罚款44.2万元。市安监部门公布了典型违法案件: 滨海开发区鑫城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仍然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安监部门处2万元罚款。诸城市紫阳陶瓷有限公司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5万元罚款。寿光市天威化工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罚款。高密市顺昌劳保用品厂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0.8万元罚款。峡山区潍坊市润盛能源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变更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主要负责人,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0.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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