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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防火工作
2017年04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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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防火工作



  本报讯 (记者韩立新)为做好清明节期间防火工作,我市多措并举,积极做好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收到明显成效。同时,清明节之前,我市有关部门多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密切协作,进一步完善灭火救援预案,抓好执勤战备制度落实,快速响应,随时做好扑救山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通过加大防火安全检查力度,尤其对设在林区内的文物古建筑、宾馆、饭店、游乐场所等紧盯不放,确保防患于未然。
  春季风干物燥,是火灾的多发期。特别是清明节期间,民间扫墓祭祖活动增多,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为此,市安监、消防部门提早介入,加强联系协作,抽调专门力量,结合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公墓区和烈士陵园等人员集中的祭祀场所逐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水源、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灭火器材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完好有效;督促相关场所、单位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内部防范措施,落实值班巡查,对重点场所、部位进行重点监护。同时,积极督促和指导公安派出所,对乡镇、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严禁烧荒和违章动用明火,一旦发现必须依法严肃查处,确保了清明节消防安全工作万无一失。同时,强化宣传,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防火灭火常识和自防自救知识,结合清明期间发生的火灾情况,摆事实、谈教训,提高全社会对火灾危害的认识。加强灭火执勤和战备工作,各级专(兼)职消防机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灭火预案并加强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处置,做到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市文明办、市民政局等部门积极倡导文明扫墓,引导市民树立文明祭祀的新理念,自觉遵守墓区的防火规定,很多市民改用鲜花扫墓,既表达了哀思悼念之情,又避免了意外火灾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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