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省第一环保督察组来电来信举报受理移交情况 |
(截至2017年4月7日20:00) |
|
截至2017年4月7日20:00,山东省环境保护督查组第一组共受理来电来信举报567个,其中来电534个,来信33封。省督察办转办投诉件6件。 其中,潍城区34件、奎文区36件、昌邑市67件、坊子区51件、寿光市50件、昌乐县32件、临朐县32件、诸城市51件、安丘市42件、青州市54件、高密市57件、经济开发区7件、滨海开发区11件、寒亭区31件、峡山发展区4件、高新开发区15件、保税区1件。 涉及水污染149件、大气污染292件、固废污染56件、危险废物13件、辐射6件、噪声50件、建设项目11件、油烟28件、水源地3件、土小企业11件、其他52件。 上述问题均已全部交办相关县市区及市直部门进行处理。截至4月7日20:00,已经办结369件,其中属实229件,不属实140件。对于查处属实的问题,分别采取了关停取缔、限期整改、行政处罚、责令立即改正等措施。具体情况可查看《山东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查处情况公告》(见3版)。 根据安排,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一组督察进驻时间为2017年3月24日-2017年4月12日。督察进驻期间设立专门信访举报电话:0536-8787111,专门邮政信箱:潍坊市第1701号信箱(邮编:261061)。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
|
|
|
|
|